◆中国环境报记者王玮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执法更加严格,司法保障有力,环境法治领域成果丰硕。 构建严密的法律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法律体系是环境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依法治理环境的根本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构建起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原环境保护部配合人大立法机关,制修订了8部法律,并推进完成9部环保行政法规和23件环保部门规章的制修订。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制定当中,2018年还将修改固废法。 这里特别要提到新环保法的修改。作为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环保法针对长期以来“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实问题,施以重拳,特别是其中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都延续了新环保法“从严”的立法思路。 另外,还有的法律修改填补了立法空白,例如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 在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一些设区的市也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例如《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这既是内江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沱江流域第一部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规。 此外,通过修改民诉法、行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7月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两高”前后制定出台两个办理环境污染罪司法解释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司法解释,2018年3月又发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司法解释,环境司法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 机制更加健全,形成打击合力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从来都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多部门统筹协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就是环保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正在成为常态。远的不说,“绿盾2017”专项行动就联合了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7个部门的力量。 还有在联合办案方面,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也更加默契。数据最能说明问题,2014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0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 成绩得益于近年来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不断理顺。 2013年底,原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从7方面建立完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2017年2月,又与公安部、最高检共同制定《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解决环保部门“有案不移”和公安机关“该接不接”问题。 此外,环保部门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活动。2015年,在最高检发布开展破坏环资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原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借此契机,健全衔接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行动。 最高法针对破解环资案件“立案难”“取证难”,2014年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加大环资案件审判力度。截至2017年7月,已有18家高级法院成立专门的环资审判机构。 执法更加严格,处罚屡创新高 2015年新环保法施行之初,舆论质疑这部史上最严之法能否最严执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经过环境执法人员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时至今日,史上最严环保法实至名归。 仅看2017年的数据: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3.3万件,罚没款数额115.8亿元,比新环保法实施前的2014年增长265%,其中山东、河北、广东罚没款数额均超过10亿元。 执法不断加严还体现在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上。史无前例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创新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更是织成一张严密网络,让任何环境违法行为都很难逃脱这个法网;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绿盾2017”专项行动追责问责1100余人;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专项行动中,近六成企业被处罚。 与此同时,司法的打击力度也在持续加大。2012年~2017年,最高检连续4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7万人,较前五年上升59.3%。现场督办腾格里沙漠排污案、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3万件,督促5972家企业整改。 最高法审结环境民事案件48.7万件、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万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2件。宁夏法院审结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责令8家企业投入5.69亿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手段更加多样,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规范执法意识和能力。2016年迄今已连续开展3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大练兵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带来执法新变化。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成为推进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至2017年已覆盖全国所有市、县。实践中既避免了重复检查,也实现了执法成本最小化。 全国移动执法系统覆盖率已达85%以上,18个省(区、市)的全部2028个执法机构与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联网。移动执法作为一项“逼”出来的技术,对提高执法效率起了很大作用。 网格化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环保系统根据企业行业性质及规模、所处区域、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划分网格,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划分为3千米×3千米网格,然后进行大气质量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剔除气象干扰,找出大气污染程度较高的热点网格,推动了地方精准执法。2017年强化督查查处的大量“散乱污”企业,就得益于热点网格的广泛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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