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全国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按照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重污染预警等级应对措施和力度。这一重大举措,对重点行业发出了4个清晰的信号。
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不动摇。我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不发展不行,发展太慢也不行。但今天所说的发展,是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下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列为A级,在应对今冬重污染天气时,不需要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正是为了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动摇。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指导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这是推动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钢铁企业积极行动,正在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改造后的钢铁企业,因为实施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深度治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都将大幅下降,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影响显著降低。因此,在冬季遇到重污染天气需要采取限产停产措施时,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科学划类、分级管理,对已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给予充分扶持,正面回应工商企业之前存在的不满和质疑。
坚持正面引导激励机制不动摇。重污染期间A级企业不停产,可以自上而下地向地方和企业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即凡是平时严格遵纪守法和积极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都将获得与其他企业完全不同的管控待遇和优厚回报。这与那些没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动辄重污染期间限产50%、平时限产30%的企业相比,的确有天壤之别。可以引发其他企业的深刻反思,引导更多行业和企业主动实施升级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深度治理,从而在绿色贷款、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等多方面获得更好的宽松环境、生存条件和比较效益。
坚持以点带面不动摇。虽然生态环境部这次推出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但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蝴蝶效应”已经充分外溢,势必引发各地政府、主要行业的思考,即如何在日益严苛的环保压力下取得更好的经济成长率。可以预见的是,国家未来一定会在更多领域、更多行业、更多区域推出类似调控手段,并把它作为强制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之外的另一种重要调节手段,引导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主要领域的重点行业和有关企业,主动加快污染深度治理步伐,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