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台了一系列渣土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和渣土源头减量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宁波实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政策体系,规范保障资源化管理利用系统工程,扎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力度,中心委托宁波工程学院、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相应技术细则。目前,《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暂行)》、《宁波市建筑泥浆固化处置暂行标准》、《宁波市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产品建筑工程应用技术标准》3个地方技术细则已颁布实施。
江苏省:
近日,由镇江市特种垃圾渣土管理处、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2017-2020年)》正式出台。该《规划》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此外,南通市人民政府曾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各类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南通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各县(市)城区达60%以上,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建筑垃圾专项考核中位居前列。
湖南省:
7月23日,从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会上获悉,由省内46家从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装备制造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高校院所等单位参与的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战略联盟正式成立。
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张磊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湘政办发〔2019〕4号)文(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202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35%以上,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体系”的总体目标。根据对全省各市州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地摸底情况,目前,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约为15%,其中长沙市资源化利用率为35%,其他市州为5%左右。
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黄金”,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路漫漫其修远兮,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任重而道远。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首先应从源头削减,即在建筑垃圾产生之前,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其次,对于已产生的垃圾,应该采用有效手段,使其成为再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