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监测报告编制大纲
(1)摘要
(2)项目概述
(3)重点设施及重点区域识别
(4)监测点位布设
(5)监测因子识别(分析测试项目及原因分析)
(6)监测结果及分析
(7)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结果
(8)主要措施与建议
(9)结论
(10)附件:附图与附表
对于土壤污染,企业责任认定如何界定?
1、法律明确防止污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针对具体污染地块的责任,法律明确:原则上谁污染谁担责。但因土壤污染具有滞后性、累积性的特点,如果发现污染的时候可能已经找不到责任人,即无法认定责任人时,则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45条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46条规定,因实施或者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承担。
第47条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变更的,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相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48条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农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建设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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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责任主体有哪些?
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责任人一词共出现29次,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13类: